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 核对表内申请单位与提交的法人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一致;
b) 核对表内申请种类和范围、台帐明细、监测仪器、报警仪器、辐射防护用品、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是否一致;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a) 核对与申请表是否一致;b) 核实原件,确保在有效期内,留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主要审查:核对申请表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一致,是否经过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a) 核对与申请表是否一致;
b) 核对明细表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一致。
5.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文件形式进行明确并明确管理职责;
6.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a) 管理和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b) 培训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4年)。
7.需要暂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暂存库或设备是否具有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措施;
8.需要安装调试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要求的安装调试场所材料描述完整,具有有效性;
9.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贮存、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容器型号、运输方式、辐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10.运输放射性同位素能使用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应:是否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运输工具要求;
11.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等仪器:仪器的数量及种类是否按要求配备;
12.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a) 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相关制度;
b) 制度是否相对完善。天津许可证办理为医疗机构办理
天津辐射安全许可证
13.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a) 是否编制了应急方案;b) 有切实可行的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通畅、可行的联络网络 。
14.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文件形式进行明确并明确管理职责。
15.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a) 管理和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b) 培训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4年)。
16. 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是否采取防止误操作的安全措施和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17.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的配备情况;
18. 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是否按要求编制了制度、方案和防护措施;
19. 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a)是否编制了应急方案,内容包括有应急机构、事故控制和缓解措施方案、报告渠道、定期演练及其记录;b)有切实可行的发生事故时通畅、可行的联络网络和处置措施 20.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的,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文件形式进行明确并明确管理职责;
21.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a) 管理和工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b) 培训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