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资质审查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1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人员可向天津市卫健委申请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资质审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资质审查
天津资质办理解读,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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